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的原则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公开政府信息遵循下列原则:
(一)公正、公平、便民;
(二)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促进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三)保守国家秘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竞彩网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目录。
(二)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按照组配分类进行编排,共9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的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的行政职权目录及流程图;规范性文件;银行业监管;保险业监管;银行保险机构统计数据;投诉、举报电话;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该公开的信息。
目录以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区来展示相关内容。导航区显示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检索区提供全站搜索标题、关键字、正文等;目录区显示标题、公开日期等内容。具体信息编排包含了索引号、信息分类、发布机构、主题分类、名称、信息来源、成文日期、关键词、文号、生命周期、正文等内容。
(三)公开的方式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以下载体发布:
1.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scbtmhb.com/public/column/2655657?type=2&nav=1;
2.宿州市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
3.宿州市主流媒体网站;
4.新闻发布会;
5.其他方式发布,如政务公开宣传栏等。
互联网联系方式:szybjfj@163.com。(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
(四)公开的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之外,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申请获取其他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方面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宿州市淮海中路249号
联系电话:0557-3669603
传真电话:0557-3068862
邮政编码:234000
依申请公开网址:http://ysqpt.cbirc.gov.cn/index.html
(二)申请内容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受理机关名称。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三)申请方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办公地点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提出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银保监会官方网站在线申请(http://ysqpt.cbirc.gov.cn/index.html)。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中国竞彩网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竞彩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办公室负责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海中路249号504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57-3669603。
传真电话:0557-3068862。
互联网联系方式:szybjfj@163.com。(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
六、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